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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网路音乐:千元成本撬动万元利益

发布于:2015-08-13 16:05 人围观+去吐槽

导读:近日文化部公布一组黑名单,以规範网路音乐产品。 新华社记者喻珮、姜潇、杨帆 网路音乐在我国文化生活中佔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然而在庞杂的网路音乐和庞大的使用者规模中,时常冒出一些有悖于社会公德的“神曲”和粗口。近日文化部公布一组“黑名单”,以

  近日文化部公布一组黑名单,以规範网路音乐产品。

  网路音乐在我国文化生活中佔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然而在庞杂的网路音乐和庞大的使用者规模中,时常冒出一些有悖于社会公德的“神曲”和粗口。近日文化部公布一组“黑名单”,以规範网路音乐产品。“黑名单”反映当前我国网路音乐市场面临哪些诚信危机?其背后蕴含怎样的利益链条和负面影响?网路音乐製作推广、市场生存现状几何?新华社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黑名单”凸显网路音乐诚信问题

  据文化部释出的《2014年中国网路音乐市场年度发展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网路音乐使用者规模高达4.78亿人,较2013年底增长5.5%,高于我国同期总体网民规模的增长率;使用网路音乐应用的网民佔网民总数的73.7%。可见,网路音乐已成为我国网民使用率最高的休闲类娱乐产品。

  音乐製作人、武汉音乐学院合成器教师姜胜楠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西方流行文化和日韩文化正深刻影响着中国受众的欣赏取向和品味,更为中国网路音乐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内容和创意来源。

  从雪村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到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中间经历了《猪之歌》《老鼠爱大米》《丁香花》等,网路歌曲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只要歌曲容易理解,并且朗朗上口就有可能成为网路流行曲。

  近年来,网路歌曲以通俗性、倾向性、娱乐性等赢得了广阔的市场。鸟叔的《江南Style》跨越语言的界限,其旋律和标誌性舞步风靡中国大街小巷。筷子兄弟的《小苹果》不仅成为“中国大妈”广场舞必备曲目,也流传至许多国家,被翻唱模仿。庞麦郎的《我的滑板鞋》因其奇特的音乐风格,广为传唱,一度成为网路流行语……

  在网际网路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中,一些音乐创作藉助网路的力量“火”了,而另一些却被叫停。

  “这批被禁歌曲在内容导向上存在问题。低俗和暴力语言歌曲的盛行挤佔了优秀音乐作品的生存空间。”中娱智库创始人高东旭在接受记者採访时称,网路音乐因其创作者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给文化市场带来了很多糟粕。

  “一份‘黑名单’对映当前网路音乐市场所面临的诚信危机,其背后蕴含的利益链条和负面影响更应关注。”姜胜楠说。

  上千元的製作成本撬动万元的经济利益

  姜胜楠告诉记者,一首网路歌曲从创作到成品仅需上千元。只要有曲、有词,请人编曲,在二、三线城市随便找一家录音棚就可完成,甚至有音效卡和话筒就可以自己录音。

  《2014年中国网路音乐市场年度发展报告》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网路音乐市场总体规模达到75.5亿元人民币。随着近年来网路文化的勃兴,传统音乐企业和网际网路企业争相进入这一领域。

  中娱智库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获得网路音乐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总数为1034家,其中新增企业有339家。新增的网路音乐经营企业主要来自北京、广东、上海、四川等网路文化经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

  姜胜楠透露,创作者将歌曲版权通常一次性卖给专业传媒公司,这一环节在北京的均价为2000元。看似不高的买断价格,却给一心想“红”想“火”的歌手带来更多“商机”,走穴机会增多,以及用打广告等炒作方式带来数万元的利益分成。

  “越来越多低质、口水化的网路歌曲,给专业音乐市场以致命打击。”姜胜楠还指出,盗版猖獗,传统音乐市场被长期挤压,着作权人把音乐当作廉价商品出售,专业市场愈发混乱。“其实许多‘神曲’的创作人并不是不会写歌,而是为了谋生,不得已写一些‘口水歌’。某种程度上,很多音乐人丧失了尊严。”

  高东旭指出,随着唱片销售渠道日益狭窄,国内一些音乐公司纷纷转型,靠版权、现场演唱会以及歌手商业代言维持。虽然知名网路歌手也层出不穷,但由于专业度、团队等问题,难以形成气候。

  湖北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宋乔认为,技术手段的革新带来了出版的便利,也造成了歌曲种类庞杂。回想上世纪90年代初,一首单曲的製作费高达10万元人民币,歌曲製作精良,团队整体音乐素养高,一张专辑销售上百万份。如今,伴随网际网路丛生的各种迎合世俗的快餐文化,缺少精细的打磨,整体素质不高,拉低国人的审美,更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规範网路音乐还需守住“闸口”

  着作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着作权人行使着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智慧财产权律师李伟华解释,这说明音乐作品等的传播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有可能遭到禁播或下架。着作权法在保障着作权人私人利益的同时,更有兼顾文化传播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

  记者从文化部了解到,2009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网路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网路音乐内容审查报审程式,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规範网路音乐经营行为,要求文化行政部门加强网路音乐市场监管。

  2011年文化部通告两批共200首未经内容审查或备案的网路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各搜索引擎、入口网站、行业网站、娱乐网站以及企业或个人网站,对“黑名单”所列网路音乐产品立即删除。

  宋乔认为,网路的“毒歌”就像洪水氾滥,禁令可以把洪水堵住,但促使网路音乐健康发展,应疏堵结合。除推动企业自审制度建设,加强企业自审人员培训,相关数字音乐释出平台要具备自己的审查机制,增强自律意识。

  李伟华提出,要逐渐改变这一现状,除完善立法和加强监管之外,更重。的是要提高网民尤其是低龄网民的文化审美水平,引导建立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环境,促进整个网路音乐内容及水準的提升。

  “尊重原创作者和版权人,创作更多积极向上的歌曲,让中国音乐市场更加昌盛。”姜胜楠提出加强惩罚措施,让政府、法律、市场强强联合、长期联合,共同净化网路文化环境。

  作为一名“50”后作曲家,宋乔最近也开始尝试数字音乐释出,他呼吁更多老艺术家也能运用网际网路手段把自己优秀的创作成果加以“转化”,守住主流渠道的“闸口”,让更多好的音乐,通过现代化释出平台,走进百姓生活。

标签:低俗网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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