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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不付费使用音乐作品的时代过去了

发布于:2016-04-19 15:38 人围观+去吐槽

导读:4月19日电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日指出,视讯领域正版率已非常高,音乐领域问题较多,但是不付费使用作品的时代过去了。从网路领域的版权治理来看,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版权局自2005年开展网路专项治理行动,当时版权局是和公安部、资讯和产业部(即现

中新网4月19日电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日指出,视讯领域正版率已非常高,音乐领域问题较多,但是不付费使用作品的时代过去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释出会,有记者提问称“前不久"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和委员都很关注网路版权问题。据我所知,国家版权局去年已经下架了一批网路音乐,今年对网路音乐和网路文学的侵权盗版行为,有哪些进一步的工作计划?”

阎晓宏表示,“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着作权特别是网路环境下着作权的保护问题,一方面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公众认识到智慧财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着作权——在推动国家创新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着作权和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息息相关,关係到每个人,公众对此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我认为这是好的现象。从网路领域的版权治理来看,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版权局自2005年开展网路专项治理行动,当时版权局是和公安部、资讯和产业部(即现在的工业和资讯化部)三家联合开展这项行动,现在是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版权局我们四家联合开展网路着作权的治理行动。

阎晓宏表示,从纵向看,成果还是很显着的。最初很多人觉得对网路侵权问题简直没办法治理,说网路侵权盗版问题氾滥也不为过。而经过近十年的治理,应该说现在的情况大为改观。网路着作权领域主要覆盖了网路电影电视、音乐舞蹈、戏剧、书报刊以及软体等等。前几年反响最为突出的是视讯领域,这一方面是因为视讯企业有发展的需要,也有按法律办事的意识;另外一方面是因为版权局在执法方面加大了执法力度。这十年来我们查处了很多重大案件,就不一一列举了。这些案件的查处很大地扭转了网路领域中侵权盗版现象严重的态势,视讯领域现在正版率已经非常高了。

此外,阎晓宏指出,从其他领域来看,音乐是问题比较多的一个领域,因为音乐的权利非常分散,而且数量非常多,权利人的意见是非常大的,包括一些音乐网站也有切身感受。但是不付费使用作品的时代过去了。去年版权局的整治非常有效,我们发出通知以后,大概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下架的音乐作品达220余万首。

阎晓宏指出,对于音乐作品的付费——我讲的付费还不是终端使用者的付费,而是音乐网站要传播音乐作品,要向这些作品的音乐权利人购买作品——也大幅度提高了。所以衡量版权保护的评价标準,很重要的一点是权利人有没有拿到钱。如果权利人创作了作品,而在作品传播过程中拿不到钱,“保护水平很高”这种说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关于网路文学问题,阎晓宏指出,一般意义上网路中使用的文字作品,其中也包括包括新闻作品,这也是网路里的一个“重灾区”。在这方面,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治理力度,情况在好转。但是应该说,目前网路文字作品传播中问题仍然还是不少。对此,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因为最根本的是让使用者有守法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除了版权局和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联合组织的专项行动要加大力度以外,我们各级版权执法部门都要落实执法责任。从中国的情况来看,我们还是有能力治理网路领域的问题的。

阎晓宏表示,从目前发展阶段来看,技术发展得这么快,中国的智慧财产权历程又比较短,对于现在出现的问题我们都要着力解决,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仍然处于智慧财产权纠纷的高发期、矛盾的高发期,网路智慧财产权,特别是网路着作权的纠纷和矛盾在一段时期内还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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