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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歌案宣判在即,江歌妈妈:求把陈世峰当场释放!我要同归于尽!
心脏不好的人,看完今天的江歌案庭审直播,可能会被气死!比如陈世峰听到自己最多获邢20年,当场向江妈妈磕头谢罪那一刻;比如陈世峰当庭演起了圣人向我们所有人说教,教我们应该如何做人那一刻;还比如陈世峰的唯一证人,在最后关键时刻写信给法庭帮他说好话那一刻!
而最不忍心听到的是:整个空旷的法庭只有江妈妈的失声痛哭那一刻!那一刻,不得不让人感到世间黑白颠倒,是非混乱。
今天这篇文章,会直击江歌案第六天最新庭审情况,并深度剖析“陈世峰为什么应该死不足惜?”和“刘鑫为什么应该遗臭万年?”,同时还会曝光一批更可恶的蛆。
今天是江歌案庭审第六天,但从庭审一开始,就感觉陈世峰赢了。
为什么?
虽然检方全面否决了陈世峰的辩词,但按目前的证据,也只能向法庭求邢判决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陈世峰一听到连自己的敌人都只能判自己20年牢狱,神态从凝重转为“松了口气”,并当庭向江妈妈磕头谢罪。
毕竟他自己也知道这20年刑,如果在牢里表现好,最低可以减刑到12年。而且江妈妈的律师也表示:法庭最终的判决,应该会低于20年。
听完,江妈妈什么反应?
陈世峰磕头谢罪的刹那,江妈妈坚决不接受,并说:“法官,请你们当庭释放他!”
当法官宣布“一审判决将在20号下午宣布”时,看着陈世峰被戴上手铐,对面的江妈妈无望地失声痛哭,旁边的检察官助理轻声安慰。
就连旁听媒体也称:“空旷的法庭上,只听得到江妈妈压抑的低吟的哭声!”
而更可恶的还在后头:
尽管知道自己不会被判处无期徒刑,陈世峰一方还是在努力争取更多的希望,为自己减刑。
首先,陈世峰律师先把刘鑫咬了一顿,说:“为抹去指纹,应该是刘鑫捡起了刀柄,回房间洗净后,再放回了楼梯。”
为了说明是刘鑫捡起了刀柄,陈世峰律师详细地说道,“刀柄被发现在距离201房间8.36米远的楼梯第一截,刀柄未发现血液,只在刀刃和刀柄连接处发现了血液,刀柄表面和背面很干净(按理应该有江歌的血液)。在陈世峰逃跑后,现场只有刘鑫和203居民,那么谁会回收了刀柄,并洗净,可想而知了。”
紧接着,陈世峰唯一证人“日本妈妈”写信为陈洗白,并反咬刘鑫:
之前未出庭的陈世峰的唯一证人“日本妈妈”,这时候写了封信交给法官,信中的每个字都是在帮陈洗白:
“陈世峰为人很认真,和善。他考日本研究生院时,在我家住了三周。他每天很早就去便利店打工。他想未来在日本公司工作。我反对他和刘鑫这个女人交往,早知如此,当初应该更强烈反对他和刘鑫交往!”
这时候,陈世峰还大言不惭地教训起了我们:
“我希望社会、公众、媒体,不要仅仅对事件感兴趣,而是要让惨剧永远不要再发生,希望你们从我身上吸取教训。”
日本的刑罚标准我们左右不了,只是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陈世峰以如此残忍的手法杀害了一个无辜女孩,最后还要狡辩,为自己找各种理由开脱。丝毫没有悔过之心!人性竟能麻木至此!
为什么陈世峰应该“死不足惜”?
江歌案庭审到目前为止,可以说能拿出来的证据都已尘埃落定,而陈世峰的辩词却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
①作案刀具一直没找到!
陈世峰说自己作案后,把作案时的裤子、帽子扔在楼下垃圾场;第二天又把背包扔到了上野公园。
但截至目前,警方仍然没有找到作案刀具。
②陈世峰辩词前后非常混乱!
陈世峰先说自己外出目的是找洗衣店,并不是特意去找江歌。
接着他又说因为即将要和新女友合租,但他又想和刘鑫复合,所以决定当晚就去找刘鑫。
还有因为案发现场找到有他DNA的威士忌酒瓶——对此他说自己当晚是想去找江歌喝酒谈心,以达到和刘鑫复合。
一下子找洗衣店,一下子找刘鑫,一下子找江歌。什么都是你陈世峰说了算!
③带酒去找江歌谈心,为什么自己先喝了?
陈世峰在去江歌家的路上买了一瓶39度的威士忌,他说自己是想跟江歌一块喝酒聊天,而检方怀疑他是想喝酒壮胆以便行凶。
陈世峰解释,“因为当时我是在三楼,边喝酒边等江歌,我尽量地把酒倒在盖子里面喝,想等江歌到了再一块喝酒。”
而在刘鑫和江歌妈妈的证词里,江歌不太会喝酒,只能喝一点度数比较低的酒,而且平常几乎不喝酒。
关键在于,那瓶酒的瓶口只验出了陈世峰的DNA。
④如果不是蓄意谋杀,为什么江歌身上会有多处躲避刀刃的伤口?
法医已经说过:江歌手上的伤痕是躲避来刀时划伤的,不可能自己持刀划伤!
但陈世峰说自己是在争夺刀的时候,不小心刺到了江歌颈部——那么为什么江歌身上又会有多处躲避刀刃的伤口呢?如果不是陈世峰主动去刺害江歌,江歌干嘛要躲避?
而且更荒唐可笑的是,陈世峰一开始是说自己刺的是江歌的胸部,后来又说刺的是江歌的脖子。
检方对此提出质疑,陈世峰说这是文化差异:因为他以为辩护律师说的“胸部”已经包括了“脖子”,所以才承认刺的是“胸部”。
这个说法真是令人打开眼界啊,胸部和脖子的差异都能拿文化来当挡箭牌。
⑤案发前是不是微信威胁过刘鑫?
案发前,刘鑫对陈世峰说过自己有新男友了。
于是陈世峰就微信刘鑫说:“如果你跟他好,我将不顾一切”!
检方问:不顾一切的意思是指什么?
陈世峰说:就是“不顾一切把刘鑫追回来”!
而在刘鑫的证词里,刘鑫认为“不顾一切”是陈世峰已有杀意。
检方问:为什么你和刘鑫对这句话的理解会存在那么大的差异呢?
陈世峰一开始装听不懂,紧接着他又懂了,说,“当时正一边打电话一边发微信,没有考虑具体的措词。”
陈世峰的辩词,除了以上的矛盾一直得不到合理解释外,更无耻的,是杀了人却毫无悔意:
①先是疯狂找理由脱罪:
陈世峰说自己写过好几次道歉信,只是都没有上交法庭。
他说:“我一直想道歉。但我的律师说,你现在去道歉,江歌妈妈情绪不稳定,道歉不是合适的机会。”检方问:是不是听从律师建议,这是另外一回事。你自己想没想过早些道歉?陈世峰说:“说实话,去年12月的时候,我就跟律师说过,我想跟她道歉。但是,我被禁止接见,也没机会。我让我爸妈先替我表达谢罪的心情。但当时中国社会上下全是我的个人信息,手机内容也在网上。我爸妈就不敢露面了。”
——“全是陈世峰的个人信息”?这就奇怪了,因为直到现在,包括庭审以来,网友们都还没扒出多少陈的背景,以致于不少人纷纷猜测陈世峰是不是背景太过强大,才会导致毫无资料。
②再是在法庭上打感情牌:
最记得的一幕就是庭审第五天,陈世峰的律师和陈世峰当庭失声痛哭。
陈世峰的律师问:你有没有想过江歌当时被你扎了以后是什么心情?
陈世峰立刻痛哭失声,并说“江歌一定会说‘我不想死,有人会救救我吧,我也想我的妈妈,妈妈对不起。’”
陈世峰的律师又问:江歌的母亲要求你判处你死刑,并且在中国和日本发起了对你要求死刑的签名,你知道吗?
这时候陈世峰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还说:
“24年啊,24年,她一手拉扯大的女儿,但是她就被我这样终止了,许多希望都终止了,那种悲伤是无法言语的,她一定恨死我了。”
旁听媒体表示当时陈世峰说得声情并茂。
③有时态度还很嚣张:
因为带酒去找江歌这个情节,是陈世峰第一次在法庭上提及,之前并没说到。
检方认为这是他现编的,如果是真的,之前的供述早就写出来了。
而陈世峰提高了嗓门回应:“事实就是事实,不管是不是第一次。我并没有义务主动告诉你们,你们没问啊!”
④案发现场曝光:陈世峰杀人过程太疯狂!
尽管陈世峰竭力辩白“杀人未遂”,但案发现场的视频刚刚曝光了,你可以看到这喷涌的血,想象得到陈世峰杀人时是多么疯狂!江歌遇害所穿衣物有22处刀口,颈部伤口6.5-8厘米!
以上种种,都可以证明陈世峰是在撒谎。
很多人问陈世峰的背景到底是怎样的?
为什么一年多了却什么都扒不出来?
对此,我只知道媒体报道过:
陈世峰的家庭很普通,父亲60多岁没有收入。陈世峰的大学辅导员说他家里唯一的财产就是一栋老房子,后来老房子失火了,陈世峰心情很不好,就放弃了考研。
——这非常值得令人怀疑,连唯一的财产老宅都没了,哪还有钱请得起天价律师团?而且为什么会因为穷才查不到信息?穷人不是更容易被媒体曝光吗?还有为什么陈世峰的同学朋友老乡们,没一个人在媒体前说起过他?
这两天,网上还曝出了:
案发前两月,陈世峰早在2016年9月28日从西安坐飞机去了青岛,然后又当天坐高铁去济南乘坐航班返回西安——网友们质疑:家境贫寒的你坐飞机飞了一天,干什么去了?
案发后半年,陈世峰的姐姐陈世芳在2017年4月2日乘坐航班去青岛,入住离刘鑫家仅9公里的酒店,两天后离开。大家都很好奇干什么去了?
如果这两个细节是真的,那么刘鑫也有罪!
为什么刘鑫应该“遗臭万年”?
首先是自己的好闺蜜被杀害后,她一直在逃避——这个做法本身就不符合常理!想象一下,自己的好朋友被害后,不是应该第一时间配合警方告诉实情,不是应该第一时间联系江歌妈妈安慰她吗?而刘鑫不是,她买了新包包,换了新发型,时不时还在网上发自拍。
我在想,除非刘鑫在案发时的确做了些什么,而万一说出来会对自己不利,才会选择一直逃避。不然解释不通她这种做法。一个人再懦弱也不可能懦弱至此,更何况,她可是独自出国留学的留学生,至少常识是有的。
看看刘鑫的撒谎,是如何与陈世峰的撒谎天造地设的:
①否认到底+失忆
在刘鑫的报警电话录音里,很清晰地显示了按门铃的声音和门外悲鸣声。
但刘鑫却一直否认。
还有,刘鑫的报警电话录音是有“刘鑫叫救护车”这句话的。
而刘鑫却一直说自己从未见提起过。
最解释的是,她坚称案发时不知道门外发生了什么。
但当时门外走廊的动静,隔壁203房客都表示听到了!
而且刘鑫说报警时很慌乱,如果心里没谱,她慌乱什么?不可能因为一时的慌乱而去惊动警方吧。
②怎么合理怎么扯,反正没第三方证明
这点之前我在文章写过很多遍了,就是报警录音里的“把门锁了,你别骂了!”
刘鑫解释原话应该是“怎么把门锁了?你别闹了!”
而陈世峰律师指出了一点,说这两句话的语气是不一样的,后者的疑问句式,警方录音里明明不是这样。
很关键的是,刘鑫这话是对谁说的?
如果是对江歌说的,不太合理,因为刘鑫在里面是完全可以自己开门的。
如果是对陈世峰说的,那么刘鑫这个谎的确是在保护自己,让自己处于不知情的无辜者,将案发现场的知情不报罪撇得干干净净!
③刘鑫的部分证词,都明显指向她一直在隐瞒什么:
网友指出一个证实刘鑫撒谎的关键点,我认为很合理,就是:刘鑫说自己案发时案发后都一直没出过门,但是她的证词却存在了一个细思极恐的漏洞。
陈世峰律师在这点上很厉害,他向刘鑫抛出了一个貌似与案情没什么联系、实则杀机四伏的问题:201的门把手有打扫过吗?
而刘鑫此时的回答是:里面还是外面?
陈世峰律师这时也不再说什么了,因为他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马上说:我的问题问完了。
这个点非常值得注意!因为如果刘鑫在案发后确实没开过门,也没有出过门,她在被问到“有没打扫”时,就应该直接反问“是谁打扫?”或者“什么时候打扫?”——但她这时候却问“是里面还是外面?”这句话表示了刘鑫是有机会去门外打扫的,而并非一直没出门。
如果没太明白的读者,举个例子,就是比如你在家搞卫生,只扫了大厅的地板,然后就出门了。这时你妈妈到了你家,说要帮你搞卫生,问你今天扫地了嘛?这时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反问“你指哪个房间?”因为如果你没扫地的话,第一反应就是没扫啊!因为你确实扫了地,所以你才会反问对方是哪里?毕竟你扫过的地方你自己有谱!
更令刘鑫打脸的是:
203号邻居Tan做的笔录里有说到:“我们要报警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叫,说‘姐姐很危险,快来!’应该是有人报警了。”
这位邻居说是在自己室内听到刘鑫这句话的,如果室内的邻居真的能够清楚听到刘鑫的报警电话内容,说明这时候刘鑫不可能是在201室内!只能是在室外!也就是说,她已经出门了!她撒谎了!
她为什么要撒谎?这点我们真的不知道,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但她的的确确是撒谎了,而因她而死的“闺蜜”江歌,也因她的谎言死的不明不白,不伦不类。
如果最后法庭根据种种证据,证明了刘鑫有向警方隐瞒陈世峰的作案嫌疑,并因此影响了整个案件的真相,相信法庭会另案起诉刘鑫:妨碍司法公正。
所以说,刘鑫,你的罪名也不轻!
顺便还想再次强调最恶心的一点!
微博上以@特别调查员为首的诸多水军,他们支持刘鑫就算了,还要肆无忌惮地引导群众去泼江妈妈和江歌的脏水——上篇文章江歌案遭遇大反转:陈世峰称江歌先起杀意…江妈妈猝然昏倒,法官一度紧急休庭!我就提到过这点,当时只是点到即止。
江歌案庭审这几日,他们却表现得越来越放肆和过分,已经有不少网友已经识破了这群人的真面目,就连局面的负责人都骂他们是最恶心的“蛆”!
首先他们在微博上建了个群叫“特别调查组”,专门分工诋毁江妈妈和江歌,并拥戴刘鑫。
接着,会有免费写手发一些抹黑江妈妈的博文,下面会有一群水军评论和转发,比如各种夸刘鑫,贬损江歌。总之会用很多小号装作路人带节奏。
抹黑江歌这点真的是不能忍,哪怕你们收了钱,去泼一个死者的脏水,你们内心不会痛吗?还有没有人性!
面对这群蛆,央视的崔永元都表示忍不住了……
这群蛆到底意在何为?
据知情网友@年度美男E呸呸称:“看似统一战线却各自为战的特调,写手,理记,其实都是暗通曲款的。他们群里准备集体搞事黑人前,都会先商量好谁写,怎么写,由谁来发之类的,然后在网上表面上装作互相没有关系,制造出‘我们只是聚集在真相的旗帜下’这种感觉。”
这种人无异于“帮凶”,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因为我们无法用人性去定义他们。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正义拉锯战中,我们无比清晰地看到了坏人的无底线,好人的无可奈何。如果最后陈世峰不死,刘鑫无罪回国,那输的不止是江妈妈,还有我们的善恶观。
正如江妈妈今天在法庭里满含悲愤地哭道:“这不公平!这不公道!”——陈世峰在法庭上轻松挤出的一滴眼泪,竟然抵过了一位母亲长久以来争取公道的努力!
最多20年刑?那么江妈妈之前心力交瘁动员组织的450万签名有用吗?
日本前法官水野教授说:这450万签名其实完全起不到作用。因为签名不能交上法庭,和视为物证。在日本,签名与法庭判决毫不相关。
既然签名无用,为什么江妈妈要那样做?
因为江妈妈听说日本“破例”判处死刑有一个先例:2007年日本曾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由于被杀的为一人,根据司法惯例难以处以死刑。但遇害者母亲发起全国签名运动,获得33万民众声援。最终案件的主犯被判死刑。
这就是为什么江妈妈会不顾一切发起签名。那时刚知道女儿被杀害,也知道日本没死刑,查找到了这个“先例”。想想看,对于一个刚死去女儿的母亲来说,哪怕最渺茫的希望也是希望。
庭审时,江妈妈说常梦到无法替女儿挡刀,法庭众人流泪:
她说:
“知道陈世峰刺江歌刺了十几刀,那得流多少血?他刺的时候得花多少时间?我不住去想这些,甚至做梦都会梦到陈世峰去杀江歌,但我只能在旁边,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不能去替她挡刀!”
当时包括法庭工作人员和旁听人员,都不禁流下了眼泪。
有人关注江妈妈能不能拿到赔偿金?
日本律师说:刑事案判决后,江母可以在日本发起民事索赔。按过往判例,预估索赔额法院会判1亿日元前后(约500-600万人民币)。但是,若被告陈世峰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存在无法执行索赔的问题。——这个时候,还真是“你穷你有理”了。
但江妈妈很坚决地说了:多少钱都不要,只要你陈世峰的一条命!哪怕是用我这条老命抵一命!
江歌案日本宣判在即,但结果你我可能早已有了预感。江歌,一位正值芳华的姑娘,却死在做好人的路上。因为她,我们见识到了陈世峰刘鑫的人性之恶,更加见识到了江妈妈的勇敢与顽强。
看着这张照片,我只想说:江歌你安息吧,你的妈妈其实早已做到了!公道早已牢牢扎根在我们心里,你的妈妈很坚强,希望你能保佑她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
标签:江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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