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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案终审现场照曝光 琼瑶胜诉

发布于:2015-12-18 14:39 人围观+去吐槽

导读:2014年12月5日,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庭审开始后,原告方首先阐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之后琼瑶本人也公开书面陈述。琼

2014年12月5日,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庭审开始后,原告方首先阐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之后琼瑶本人也公开书面陈述。琼瑶除分两点阐述了自己创作《梅花烙》的过程外,还直斥于正将其作品“能利用的部分全都抄了”。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此前在案件审理阶段,于正等被告称琼瑶本来并不是《梅花烙》剧本版权拥有者(《梅花烙》编剧为林久愉),是今年提诉之后才获得的版权,因此作为著作权人身份提诉不合适。根据北京三中院的现场摘要,琼瑶案代表律师汪海林称被告作品情节安排、推演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被告属于非法改编,侵犯了原告琼瑶的摄制权。出品单位也有共同过错。最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此后,于正工作室发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而琼瑶则称500万赔偿将全部用于公益事业。

215年4月7日,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二审开庭。

5月2日,琼瑶@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段视频,称琼瑶阿姨等终审等到心力交瘁,“各位亲爱的朋友,久违了!今天更博的主题,在一个视频里!请点击视频网址,里面有我的照片、我的《梅花烙》、我的歌……最重要的,是有我的心情!打官司成了2014年的工作,现在2015年也快走过一半,我还要等多久?岁月迁逝中,人已憔悴,心在煎熬!

直到今日,这个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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