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侵犯商业秘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之一,如果高德公司能够举证确实他们公司有商业秘密而且几位被告实施了披露、许可他人使用前雇主的商业秘密,并且给高德公司造成了损失,这几个要件如果同
侵犯商业秘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之一,如果高德公司能够举证确实他们公司有商业秘密而且几位被告实施了披露、许可他人使用前雇主的商业秘密,并且给高德公司造成了损失,这几个要件如果同时具备,包括7名员工在内以及新雇主滴滴公司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高德公司的举证义务比较高。第一,现实中往往很难证明实际损失,第二很难证明侵权行为成立,泄露商业秘密行为非常隐蔽,第三有没有造成损失,两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高德起诉滴滴
对于高德方面在诉讼中提出的其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又该如何理解?据了解,在互联网、高科技等行业中,通常公司会要求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目的在于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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