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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鹿警方通报“女子遭拖拽”事件:已批评教育当事人

发布于:2016-12-10 23:42 人围观+去吐槽

导读:河北涿鹿警方通报“女子遭拖拽”事件:已批评教育当事人

­  新京报快讯(记者曾金秋)昨日,网传“河北涿鹿一女子遭拐卖后被折磨”。对此,涿鹿县公安局保岱派出所昨晚称,拐卖系谣传,拖拽女子的是其母亲,事因女子尿裤子惹怒母亲。今日,涿鹿县公安局通报称,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案情通报给涿鹿县妇联。

­  涿鹿县公安局发布的通报显示,12月8日,涿鹿县公安局保岱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保岱镇辛庄村该报警群众朋友家的邻居收养的一名女孩经常被殴打,同时网上也传出“河北一女子遭拐卖后被折磨”的视频。

­  警方调查显示,视频中的深色衣服的女子为李某,系视频中另一女子屈某的母亲。大约在2006年,李某到涿鹿县保岱镇辛庄村与该村村民唐某一起生活。2016年3月正式领取结婚证。屈某是李某与第一任丈夫屈某某的孩子,因病住院治疗。5年前,李某将女儿接到涿鹿与自己一起生活。生活中,李某经常因女儿尿裤子、不好好吃饭、不听话等打骂女儿。

­  12月9日晚,涿鹿县公安局保岱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李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敦促其积极为女儿进行治疗。同时,涿鹿警方已经将案情通报给涿鹿县妇联。

­  编辑:戴玉玺 刘喆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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