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垃圾焚烧厂遭抵制 村民质疑公众意见调查结果造假
【垃圾焚烧厂遭抵制】小白山村村民针对从未参与蓟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联合署名声明。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林/摄
已经有7个月了,刘英基本不敢打开自家的窗户。“那味儿特别浓,特别臭!”
刘英的家在河北省玉田县东九户村,门前是一条约5米宽的土路,土路对面是天津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蓟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臭味就来自这个发电厂,有时一周两三次,“一到晚上味儿更冲”。
为了“搬走”家门口的这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刘英和附近6个玉田县的村庄数千名村民已经奔波了7个月。
今年4月开始试运行的蓟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于两年前获得天津市环保局的环评审批通过,环评报告称曾在周围10个村发放200份公众意见调查问卷,96.5%的被调查村民同意建设该项目。而如今,属于河北的6个村庄的村委会称村民们从未见过相关项目公示,并质疑该调查结果造假。
村民要求该项目的环评审批部门天津市环保局公布参与调查的200名村民名单。“10个村的村民人数太多。只有公开200个被调查对象的名单,我们才能逐个核实具体哪儿造了假。”东九户村党支部书记张子臣说。
天津市环保局一直不予公开,但理由一直在变。
今年7月初,天津市环保局不予公开调查问卷和参与调查的人员名单,理由是“涉及隐私”。
在环保部责令重新作出答复后,天津市环保局依旧不予公开,新的理由是“该局未制作、未保存公众参与的200份调查问卷和名单”。
300米防护距离内仍有居民居住
6月22日,与蓟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相邻的河北玉田县大庞各庄等6个村委会集体发表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声明,并附上全体数千名村民的签名,要求该垃圾焚烧发电厂停止生产。
该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天津市蓟县别山镇西九户村东北处,与东南方向的河北玉田县大安镇东九户村仅隔一条马路。
官方资料显示,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近3亿元,由国有控股的绿色动力有限责任公司集团(以下简称“绿色动力集团”)与天津市蓟县人民政府以BOT方式合作建设,即由企业建厂,政府提供补贴,负责焚烧处理蓟县的生活垃圾。
2015年8月,绿色动力集团曾以处理1吨垃圾仅需26.8元的低价拿下了安徽蚌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创下垃圾处理费价格历史新低,一度引发公众对超低价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的担忧。
2014年8月,天津市环保局审批通过了蓟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区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同意该公司进行项目建设。
但紧邻该厂的不少东九户村村民却告诉记者,该项目从2014年4月起就已开始“打桩”动工建设,最初建厂时村民们只知道是要建发电厂,并不知道是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环保部200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蓟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称,该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周边3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发电厂80米高烟囱的周边300米范围内不仅有两户长期居住的村民,还有大量农田果林。
60岁的刘英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不足20平方米的彩钢瓦房距离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到200米,他和老伴儿已经在这里住了5年。
从今年4月开始,空气里的恶臭味让他不得不开始留意这座身边的发电厂。他向记者描述,站在家门口就能看到发电厂烟囱冒的青烟。刘英称,深夜睡觉时不止一次被恶臭呛醒,天气再热也不敢开窗。“喘不上气,空气里看不到烟,但还是止不住流眼泪。”
距离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到300米的还有东九户村的孤身老人赵显芳。他在这里住了20年,家里的3亩果树分布在发电厂附近。
面对记者,80岁的赵显芳一脸愁容,往年卖水果能收入几万元,今年因为果树种在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果子很难卖出去,“卖水果时不敢说是在这附近摘的,都不敢说自己是东九户村的人,说了就算再便宜大家也不愿买”。
空气里的恶臭味最浓时,赵显芳躲在40平方米的房子里,紧闭门窗也挡不住刺鼻气味钻进来。“鼻子和眼睛都受不了,一直不停流泪,眼睛模糊看不清,以前没有过这种情况”。
在建厂前,刘英一家和赵显芳均未被询问过是否同意建厂。
天津蓟县环保局一名曾在该发电厂留驻一个月的监察负责人明确地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其间在300米内没有看到有人居住。
发电厂附近300米范围内所分布的大面积果林,分属河北玉田县和天津蓟县两地。根据东九户村党支部书记张子臣所获得的测绘结果,距离电厂烟囱300米范围内共有基本农田面积50734平方米。
该发电厂的影响范围也未止于300米范围内。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显示,处于该发电厂2.5公里影响范围内的共有10个村庄,其中处于天津蓟县境内的有西九户、南仇庄、窦庄子、东毛庄、周庄子;处于河北省玉田县境内的有东九户、小庞各庄、大庞各庄、石岭口村、小白山村。
西九户村、周庄子村、东九户村、小庞各庄、大庞各庄、小白山村的不少村民均向记者表示,在村内能明显地闻到来自发电厂的异味。
小庞各庄村和东九户村距离发电厂最近,分别为1.1公里和1.3公里。从小庞各庄村村民胡燕(化名)家的院子里就能清楚地看到发电厂的烟囱,她告诉记者,夏天再热也不敢开着门,往年电费只花100元左右,今年电费花了400元,空调不停地开,“臭得头晕恶心”。
调查问卷公众参与名单被拒绝公开
张子臣等了两个月,等来的是天津市环保局再次不予公开参与调查人员名单的答复。他终于意识到这将是场拉锯战。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需征求公众意见。
天津市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绿色动力2014年曾在影响范围内的10个村庄发放了200份问卷进行公众意见调查,问卷全部有效回收。报告书称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96.5%的被调查人员对该建设项目表示积极支持或基本赞同,所有被调查人员无人表示反对意见。
如今,针对这一调查结果,东九户、大庞各庄村、小庞各庄村、小白山村、大白山村、石岭口村等6个村庄的村委会代表村民集体提出质疑,质疑200人名单的真实性,要求审批通过该项目环评的天津市环保局公开上述200人名单,以便核实真假。
今年6月22日,6个村委会向天津市环境环保局提交“要求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和200个被调查人员名单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天津市环保局以“涉及隐私”为由予以拒绝。在7月11日答复村民的告知书中,天津市环保局称,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和被调查人员名单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无权公开属于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针对迟迟不予公开的被调查人员名单,不少村民向记者表示,该公众参与调查存在造假和代签,甚至有死人也“填”了问卷。
东九户村村民张宇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证实,他曾受邻村朋友之托在东九户村、大庞各庄村等村内发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调查问卷,他称朋友告诉他把这件事办好,可以优先在垃圾焚烧发电厂拉点活儿干。
他向记者坦承,他负责的问卷约有三四十份,其中大多数都是他代为签名,除了签上自己的名字,他还把已逝母亲的姓名写进了问卷,另有不少“问卷填写者”的姓名是他直接根据自己手机通讯录的村民姓名“抄写”进了问卷填写人名字一栏,并未询问这些村民本人的意见。
村民刘宝臣向记者证实了他的说法,他称张宇曾拿着问卷去找他,告诉他工厂招工,只要签上名字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作会优先找他做。“但我签过名后再一看,发现纸上根本没有跟招工有关的内容,都是关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所以我又把自己签过名的纸给撕了。”另有一名村民也向记者表述了相似的说法。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中称,小白山村发放了16份问卷且无反对意见。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该村实地走访了152户,几乎涵盖全村,受访村民均向记者表示,他们并未在建厂前被询问过关于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也未曾填写过相关的调查问卷,但所有村民均在一份关于未曾填写过该问卷的说明上签名,表示反对该发电厂的建设。
该份环评报告书还显示,曾针对该垃圾焚烧厂建厂一事在村里进行过两次公示,并在报告书中附上各村贴有公示内容的证据照片。
小白山村、小庞各庄、石岭口村、东九户村、大白山村、大庞各庄村等玉田县大安镇6个村庄的村委会分别出具了一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声明,称以上6个村的村干部及村民从没看见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在村里的两次公示。
东九户村村委会与张子臣的家仅有一墙之隔,他告诉记者,“我每天路过门口,一次都没看到过有这个公示贴出来”。
环评报告书称,该项目的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由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在各村组织发放。记者拨通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对方拒绝接受采访,不回应村民反映的问题。
针对天津市环保局的不予公开,张子臣等村民向环保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再次要求天津市环保局公开200人被调查人员的名单。
环保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责令天津市环保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认为天津市环保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公开被调查人员的名单,缺乏依据。环保部认为,天津市环保局在没有书面征求被调查人意见,没有对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进行区分处理的情况下,就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决定不予公开环境影响评价调查问卷,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两个月过去,11月29日上午,张子臣等村民终于等到了天津市环保局的最新答复——依然不予公开。
一改此前“涉及隐私”的理由,天津市环保局此次不予公开的理由是该局未制作也未保存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称村民申请公开的信息并不存在。
而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
天津市环保局的答复称,“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环评单位制作保存的公众参与调查表须交环评审批部门,且公众参与调查表也不是环评审批要件”,天津市环保局既无法定职责也无法定义务,强制要求环评单位将其制作保存的20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交给该局。
事实上,对该项目进行环评影响评价的环评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天津市环评中心”),是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直属事业单位。该单位因未能与负责审批环评的天津市环保局脱离关系,已于今年7月被环保部注销了环评资质。
记者拨通了天津市环评中心相关负责人电话,该负责人称此事未经天津市环保局宣教处同意不接受采访。
曾多次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曾就此事向天津市环评中心和天津市环保局协商,天津市环评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称200份调查问卷均有存档。
夏军认为天津市环保部前后两次不予公开名单的理由相互矛盾,暴露出“环境评价影响公众参与调查”的法律盲区。“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报告中到底有没有公众参与调查的信息?不掌握公参调查信息就能批准项目的环评通过吗?调查问卷的意见难道不属于公众意见反馈的一种?”
对此,天津市环保局宣教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则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环评法没有明确规定要公开调查名单,“现在都在忙红色预警,顾不上这事”。
记者向天津市环保局宣教处负责人短信表达了采访请求,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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