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应召女不想接态度恶劣的客人秒落跑 惨遭扯破内衣裤、捏抓胸部
▲男女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下同)
台中一名应召小姐去年9月接到应召站电话,到指定旅馆开房门准备进行性交易时,赫然发现是先前服务过的黄姓男子,由於他已经连续2、3次动作都相当粗鲁,於是立刻转身要离开,不料竟遭他从后一把抓住强拉进房间,接着伸手抓胸部、强脱内衣、内裤,还亲吻胸部。应召小姐连忙机会传讯给友人救救我,友人立刻通报旅馆员工,救出受害女子。
判决书提到,因应召小姐先前与黄男性交易时,曾有不愉快之经验,此次发现又是同一名态度恶劣的客人应召,於是立即转身离开,不料,因而激怒对方,被强行拉入房内,双方爆发拉扯,她甚感惊恐,於是档案发送讯息就救我、救命向友人求救,过程中还被捏抓胸部,拉扯衣服、内衣、强脱内裤,身体还有多处擦伤,害怕遭到进一步伤害,於是假装表示愿意发生性行为,还答应帮忙做爱,但提出先洗澡之要求,又以要刷牙、洗澡、要抽烟为由藉故拖延时间。
应召小姐的友人赶到旅馆前台,向前台领导表示朋友在里面被殴打,前台人员拨电话到房内,黄男接电话先说没有这个人,随即挂掉电话,但前台人员一打再打,最后赶紧报警。但黄男仍拒不开门,虽表示要再加买休息时间,前台领导乃拒绝,并告知订房休息时间已结束后,会同警察持钥匙开启房门入内,救出衣衫不整的女子,全案因而曝光。
法院审理期间,黄男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未遂犯行,辩我当天是有找性交易没错,我打开房门后,她有认出我,先前曾与性交易过,但她并没有转身就走,进房之后跟我收钱,我给8000元,她说要10000 元、过程差不多做了20、30分钟后就有人敲门,说是她的朋友,后来前台打电话问我为什麽不开门,还说要报警,我就请前台报警,因为我担心有仙人跳的疑虑,警察来了以后我就开门。
最后,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有现场民警、旅馆人员、被害女子友人手机讯息等佐证,判黄男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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